我成了这支起义军里唯一的女人。
王胜提议让我待在珺阳,因为行军的日子并不好过,他们有时连自己都吃不饱。
但我坚持要留下。
离开这天,我在赵鹤给我栽的桃树底下,埋了一个荷包。
里面藏着我的一个心愿。
一个小小的,微不足道的心愿。
赵鹤问我里面到底是什么,我只说,等将来再回珺阳,就知道了。
行军的日子格外艰难。
白天只能吃野菜,就几块干硬的馍馍,勉强饿不死的程度。
我想做点力所能及的事,于是捞起袖子生火,将野菜煮成汤,泡着馍馍吃。
这样再干硬的馍馍也能下肚,还能有一口热气。
赵鹤和军队里的人混成了兄弟,一群人半起哄半羡慕的说:「有婆娘就是好啊,有人做饭有人洗衣,我们这些老光棍比不得哦。」
赵鹤毫不留情的踹了他们一脚。
「看什么看,这是老子媳妇,想要媳妇自己找去。」
打仗时,赵鹤将我护在后头,不让我冒一点尖。
我听着外面刀枪剑雨声,心里忐忑的不行,每次总能在他身上看见新的伤口。
起先我还会害怕。
看见大堆的鲜血涌在我眼前,看见曾经欢声笑语的兄弟回来时只剩一具尸体,我害怕的整夜睡不着觉。
赵鹤就抱着我,贴在我耳边说:「别怕,有什么老子都替你挡着,谁都伤不到你。」
见得多了,我竟渐渐麻木了。
只是我越来越害怕,害怕哪天抬进来的,会是赵鹤的尸体。
前世的那些记忆仿佛不管用,仿佛离我越来越远。
走到山海关时,我们的队伍已经壮大到几万人,赵鹤也成了王胜的二把手,掌握军营中大部分的职责。
皇城派军队镇压,足足有二十万。
比我们多了十倍。
王胜和赵鹤的脸上,一日比一日严肃。
我知道他们都在思考,这场战役到底要怎么赢,要怎么才能减少牺牲。
我只能无能为力的看着。
前世,我只知道这场战最终赢了,却不知道如何赢。
我只能安慰赵鹤,像以往他每次安慰我那样,「别怕,不管什么时候我都和你在一起,不要有顾虑。」
「就算是死,我也跟你一起。」
赵鹤抚摸我的眼眸,不知不觉,我们已经度过了三年。
这三年我跟着他风餐露宿,看着他从青涩蜕变到如今的成熟坚毅,过去的时光在我们的视线中流转。
跟了赵鹤,我从未后悔。
当晚,赵鹤只带了十人小队,前往敌方军营后备。
他要以小博大,偷袭对方的粮草。
这几乎是赌命的决定。
十个人,若是被发现,一个也走不掉。
我坐在军帐里,手中死死握着赵鹤留给我的信,上面说,他要是死了,就让我改嫁。
我将信撕得粉碎,然后一把丢进火里。
灼灼明火下,我的眼神格外坚定,他不会死。
绝对不会。
直到远处传来信号,王胜兴奋的骑上马,激动的看了我一眼。
我知道,赵鹤成功了。
王胜集结全部军队攻城,我留下来等赵鹤。
等了许久,许久,迟迟没有一个人回来。
远处天光即白,军队里的下士安慰我,「赵夫人,赵大哥大约是回不来了……」
我一把推开他,几乎用尽了毕生的力气,骑马冲出军营。
经过两军交战处,满地鲜血,尸横遍野。
我冲进皇城军的军营,在一片混乱中寻找,最后在尸山血海中,看见一个熟悉的红绳。
那是我送给赵鹤的红绳,在鲜血的浸泡下,已经显出黑色。
我颤抖着手将人刨出来,几乎用尽了全身的力气。
鲜血里,赵鹤伸出手,抚摸我的脸,「傻子……谁让你来的……」
我将赵鹤带了回来。
一路上,我记不清自己杀了多少人,眼前能看见的只有一片鲜红。
只有在看见赵鹤的那一刻,我才觉得,世界安宁了下来。
他还活着,真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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